为切实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诊治工作,我院拟紧急采购病原学诊断中心实验室建设运营及检验外包项目,确保患者检查救治,减少病人交叉感染,并根据《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要求,现将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病原学诊断中心实验室建设运营及检验外包项目
二、建设形式:合作共建
三、项目预算:150万(投标方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为本省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具备基因扩增检测实验室资质;
3.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服务期限:5年。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病原学诊断中心建设运营项目及整体检验服务外包。
七、招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5.2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十六楼小会议室
联系人:金先生 15005644239
八、紧急采购基本需求及要求(详见附件1)
九、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1正2副,纸质A4胶装,密封,开标前不得开启。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函(附件2)
2、开标一览表(附件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
4、授权委托书(附件5)
5、投标人资质文件(附件6)
6、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解决方案(附件7)
7、病原学诊断中心实验室建设方案(包括实验室的设计方案、实验室的设备方案、实验室的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室的学科建设方案、实验室的建设周期方案)(附件8)
8、物流资质及标本物流方案(附件9)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