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通知》《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医学检验中心检测能力,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医学检验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现拟采取公开方式征集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本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涵盖霍邱县人民医院19家乡镇分院,按照各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完成院区医学检验中心的设计规划与改造装修、实验室基本功能配置、设备配置、检验流程优化设计及ISO15189质量认证辅导。通过引进新项目、新技术、全面提升科室医学检验能力,同时建设区域标准化检验样本物流平台、区域检验信息化交互平台、检验质控平台等,实现区域内检验资源共享,检验信息互联互通,检验结果互认,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有效支撑。
二、方案征集要求:
1.根据项目要求制作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并准备方案汇报PPT,内容与建设方案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南区医学检验中心二次整体设计规划方案,平面图见附件1,可现场踏勘,提供CAD图纸;
(2)南区医学检验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方案(附相关设备参数),并按医院要求(详见附件2:南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设备需求目录)提供国内一线品牌方案;
(3)区域医学检验信息交互平台建设方案;
(4)区域医学检验样本物流体系建设方案;
(5)医共体内19个成员单位标本转运项目覆盖及服务资金结算方案;
(6)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运营服务方案(含原检验科旧设备的使用与搬迁);
(7)科研创新平台方案;
(8)试剂耗材供应成本控制方案(含设备成本、耗材成本,按3年和5年服务期分别体现);
(10)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11)质量管理提升(含6S管理)与ISO15189辅导方案;
(12)学术培训与人才培养方案;
(13)配备配套技术人员服务方案;
(14)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一体化服务商公司介绍及成功案例介绍等;
2.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所提供的彩页及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参与现场PPT汇报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4.本次为免费征集方案,中心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资格要求
1.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征集方案中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拟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如果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只允许一家参与征集),或者存在控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征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方案征集。
3. 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近两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征集方式:
本项目方案征集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方案发送到972041780@qq.com邮箱。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第三条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质文件、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密封(所有文件均需加盖鲜章),于征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交到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医学装备部(住院部四楼西侧)。电子版PPT项目汇报材料在现场提交。
五、项目方案征集过程中所涉及的疑问由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于公告发布后答疑,各参与单位可将相关疑问发送至972041780@qq.com或致电征集人(联系电话详见征集人信息)。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六、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七、方案参与单位现场汇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征集人信息
征集单位: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南路
南区检验科联系人:金主任 15005644239
人民医院招采办联系人:赵主任 13505643875
南区医学装备部联系人:郭主任 1810564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