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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患者余学林治疗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03 00:06作者:李亮 保护视力色:       

6月1日15点35分,霍邱一院神经内科患者余学林经积极抢救无效宣布死亡。经医院医疗事件技术专家组分析论证,患者疑似心源性疾病死亡,不排除脑干病变。最终死亡原因须尸体解剖进行法医鉴定后才能最终确定。


患者余学林,女,47岁,宋店乡胜利村人,因“突发晕厥1次1小时余”病情,于5月31日12点46分到霍邱一院急诊科A抢救室急诊。检查完毕后,医生告知患者及家属需住院治疗,经同意后转入神经内科住院。经初步诊断:1.晕厥待查;2.心律失常。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医嘱给予活血化瘀,抗血小板聚集等综合治疗。6月1日12点29分,患者再次发作晕厥,伴有抽搐1次,值班医师、护士及时检查病人,立即给予吸氧、心电监护等综合处理。14点35分,患者再次发作并突发呼之不应,呼吸、心跳骤停,病情发生进一步恶化。医护人员立即予以吸氧、胸外按压,同时开放静脉通道,先后给予多种抢救药物应用等急救处理,持续抢救1小时。抢救过程中,家属提过转院问题,但此时患者处于紧急抢救状态,生命体征不平稳,已不具备转院指征,15点35分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对患者余学林,医院接诊后,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积极进行检查、治疗,全力抢救,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各项医疗活动,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诊疗职责。


但是,患者由于起病急、病情重、病情变化快且复杂,从入院到宣布临床死亡不到27小时,患者的死亡系本身疾病造成的。医院对患者的不幸离逝深表同情和悲痛,对逝者的家属表示慰问!


然而,患者死亡后,其家属聚集大批人员涌入医院,并实施了一系列极其不理智的行为,严重扰乱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损害霍邱一院的声誉。


对于患者死亡,医院、卫计委乃至县里均高度重视,医院成立了事件调查处理组,一边安抚死者家属;一边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协助警方封存病历及未输完液体,固定证据,表明积极配合的正确处理态度,绝不推卸责任。同时,医院本着对死者及其家属负责的态度,要求进行尸解和医学鉴定,明确死因,给医患双方和社会一个公正的结论。


对于死者家属目前的心情,院方表示同情和理解;对于死者家属目前不能理解的问题,建议选择理性解决的途径;对于社会和网络上的一些不实传闻,请有识之士及网民,尊重科学,理性判断,最终事实会胜于雄辩。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