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医院文件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16:09作者:尹维亚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卫计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1日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百日除患铸安”

专项行动方案


为继续抓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六安市“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安〔2017〕12号)和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方案》(卫办秘〔2017〕328号),结合全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防控“六项机制”为基础,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载体和抓手,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较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是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医疗卫生机构,突出以消防安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化品隐患排查、单位安全保卫为检查重点。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层面

 1.责任落实和建章立制情况。检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2.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对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电气火灾治理等文件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对本辖区卫生计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开展抽查督查工作,是否及时发现本管辖区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认真进行督促整改并建立档案,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实行挂牌督办、协调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防范措施。

 4.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检查是否对十九大之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是否组织落实重点单位、场所和岗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卫生计生机构层面

 1.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资金投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工作情况。

  2.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是否对近期安全生产自查检查,检查中是否发现问题隐患,是否建立台账,并逐一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3.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治理情况。检查对《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国卫办发〔2015〕86号)、《关于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监计秘[2017]23号)、《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卫计监秘〔2017〕2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是否制定具体措施办法。

    4.综合安全管理情况。卫生计生机构的治安保卫、水电气热后勤保障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8月)

1.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各单位要积极查找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县区、各单位于8月5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备案。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检查组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尤其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部位及人流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跟进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通过网站、报刊等形式及时曝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整治和执法处罚等阶段性情况报告以及集中曝光单位名单等材料,连同《“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处罚情况统计表》、《“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整改落实清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曝光单位名单》,于8月底前、9月底前、10月底前各报一次至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所属和管理的卫生计生机构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各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并落实整改,于10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连同“两表两单”(附件2、3、4、5)报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县区、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区、各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计委、全市卫生计生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二)严格监监督管理。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要针对性更强、措施更实、责任要全覆盖、整改要更扎实、执法要更严格、发动群众要更充分,要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要求贯穿专项行动的全过程。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标语横幅、LED宣传屏、微信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肃考核问责。要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