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2012年2月3日第七期 签发:陈 俊
关于急危重病人收治和转入ICU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鉴于我院实际,为规范诊疗程序,降低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救护车所接病人到达医院前由随车医生根据病情与相应科室联系并介绍病情,告知预计到达医院时间,应住科室根据病情做好接诊准备。院前接诊医生不得将病人直接收住ICU。
2、门诊部、急诊科值班医生接诊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后,接诊医生应先与住院部相应科室联系,待病房条件允许方可收治。门、急危重病人要先抢救,待病情允许后,由经治医生或护士亲自护送到应收科室,与应收科室经治医生见面交接,并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等相关医疗文书。门诊医生不得直接将病人收住ICU。
3、所有需要转入ICU病人,均实行先联系同意后转入原则,谁收治谁负责。由于ICU床位有限,且缺乏具有专科水平的医师,所以凡需入住者,均需与ICU联系,符合转入ICU标准并有空床条件下,由ICU同意后方可转入。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由转入科室及医师负责一切后果。
4、门诊部观察室要严格控制留观病人,以免发生意外,特别儿科及外伤病人,不得截留急危重病人。
5、住院部各病区要严格控制急救室病人入住标准,急救室必须用于急危重病人的救治,不得长期用于一般病人诊治。
特此通知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