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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作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3-04-19 13:04保护视力色:       
 

 

今年4月份是全省民生工程宣传月,针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药品零差率”政策,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陈俊接受县电视台采访,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内容如下: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措施,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

一、实行这一政策的背景:长期以来,国家对公立医院实行“以药补医”政策,以弥补财政补偿不足,维持自身运行和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药补医”机制的弊端逐步显现,扭曲了医疗服务行为,逐利行为明显,公益性淡化,这是当前社会环境下造成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环节,在采购环节上,以省医保目录为依据,确定《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在使用环节上:在《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制定《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县级医院使用药品以《基本用药目录》为主,每月采购金额比例不得低于70%,其他药品的使用原则上从《集中采购目录》中选择。

在销售环节上: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补偿机制上:县级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减少的收入通过收取诊察费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其中收取诊察费约占补偿额的75%(诊察费普通门诊个人自付部分不变为2/次,专家门诊22/),政府增加的投入约占补偿额的25%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目的和意义:从机制上切断县级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利益联系,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使医院回归公益性,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同进又规范了用药行为,控制不合理用药。

四、我县药品零差率工作情况:按照全省统一布署,我县一院、二院、中医院从20121215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截止20133月底,药品费用下降9.7%,共减少药品费用4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