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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医务人员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3-06-01 14:06保护视力色:       
 

 

2008311

1、严禁收受回扣

2、严禁索要、收受“红包”

3、严禁私自外出会诊

4、严禁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5、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严禁开单提成

7、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对外租赁承包

8、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9、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10、严禁使用未经批准、不合格的医疗器材设备或假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