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院总支书记、副院长魏忠带领安委会、总务、保卫、宣传等相关科室人员对我院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此次主要是对病理科、药剂科、检验科等科室的75%酒精、99%酒精、二甲苯等危险品的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及专人登记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安排总务科负责对检验科遗留的浓盐酸、硫酸进行处置销毁,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过程中,院总书记、副院长魏忠要求对物品存放的室内温度、离地间隙及物品之间的间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仓库必须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化验室应销毁的浓盐酸、硫酸要严格按照深埋规定,达到地下八米以上。此次检查结果将由安委会等相关科室继续督导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