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第三季度)

发布时间:2022-10-11 15:10作者:李亮 保护视力色:       

QQ图片20221011152449.png

QQ图片20221011152632.png

QQ截图20221011152735.png


医院服务承诺内容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职业信用行为,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医院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提高我院社会信誉度,更好地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服务于患者,满意在省医,我院社会服务实行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急诊医疗     2、门诊医疗     3、住院医疗

4、药品安全     5、优质服务

二、承诺标准

1、急诊医疗

(1)及时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急诊“绿色通道”,急诊科24小时昼夜开诊,设分诊台。救护车鸣笛到达后,急诊护士1分钟内到车前,4分钟内进行分诊,分诊后指导病人就诊。遇有急救工作时,依据病情轻重缓急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2)及时抢救。病人挂急诊号后,值班医师及时依次诊治。在特殊情况下,对急救的病人,先抢救,后补交款。

(3)服务优先。急诊挂号、取药、诊疗、住院实行24小时昼夜全程优先服务。

(4)急诊病人经预检、分诊、抢救处理后需住院者,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陪同到相应病区;危重病人就地抢救,需急诊检查者应派专人陪同。

2、门诊医疗

(1)按时开诊。普通门诊医师和专家门诊医师一律按时到岗,开诊时间:每天上午7:30;下午2:30。

(2)首诊负责。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第一位接诊医师必须负责诊治、会诊或转至有关科室,无推诿现象。至下班时间,若还有已挂号的病人未就诊,应实行延班,待病人就诊后方能下班

(3)合理布局。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和自助设备,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4)方便检查。临床检验、放射、心电图、B超、计算机横断层扫描(CT)等实行全日服务(时限性特种检查除外)。

(5)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减轻患者负担。

(6)提供便民设施。为患者提供饮水、轮椅、担架、纸、笔、健康教育处方等便民服务。

3、住院医疗

(1)按时查房。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副主任以上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经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对疑难、危重病人随时查房,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及时确诊。对入院一周仍未确诊的疑难病人,应在24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尽早明确诊断。

(3)及时治疗。经检查、明确诊断后,立即进行相应治疗,须手术的病人,5天内安排手术;有特殊情况的,应向病人进行说明。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三查七对”制度,精心护理,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5)加强医患沟通,主动与患者及家属通报病情、治疗方案,并耐心解释,加强入院时、手术前、出院后沟通指导。

(6)住院病人到病房后,医护人员及时接待,危重病人及时诊治。有专人负责介绍患者住院须知,介绍其主管的各级医师和责任护士。

4、药品安全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把进药关口,保证做到无假药、无过期失效药品、无质量不合格药品。

5、优质服务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法》等卫生法规,依法行医、恪守医德、为医清廉。严禁收受“红包”、礼品、回扣,严禁“搭车开药”、检查,严禁开单提成和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挂牌上岗、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无冷、推、拖、硬、顶现象。

(3)因病施治,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治疗自主权,施行特诊特治、临床试验性治疗和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等诊疗服务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4)坚持对出院、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意见,及时反馈,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三、投诉与监察

以上承诺如有违诺行为,请到本院门诊部一楼投诉受理处反映(电话:6032702),医院设有专人热情接待,及时进行登记、核实工作。另外,在门急诊、住院部设立意见箱。

结合党建+信访工作,坚持首接负责制,即谁接投诉谁负责、谁化解谁督办,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同时,压实各科室主任责任,对于投诉,能够当即答复或解决的,则即速答复解决;需核实后答复解决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为了加强投诉监督工作,设置监督电话:6032004(院纪检监察室)6032705(院党委办公室)。

四、违诺责任

如果违背承诺,出现失信行为,我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欢迎您对我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并请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