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6 年第一批六安市公立医疗机构 市场调节价项目试行价格备案的函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 好医 疗服 务价 格管 理若 干工 作的 通知》(皖 医保 秘〔2023〕16 号)要求,现就 2026 年第一批六安市公立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项目试行价格备案事项函告如下:
关于 2026 年第一批六安市公立医疗机构 市场调节价项目试行价格备案的函 (1) - 副本.pdf
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十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六医保发〔2026〕4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十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22号)要求,对现行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十二类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件如下:
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十二类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六医保发〔2026〕1号文—规范整合综合诊查、超声检查、精神治疗、放射治疗及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超声检查、精神治疗、放射治疗及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8 号)要求,对现行综合诊查、超声检查、精神治疗、放射治疗及康复类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医保发〔2026〕1号文---规范整合综合诊查、超声检查、精神治疗、放射治疗及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