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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医院(五岳路院区)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 (2025年第三季度)

发布时间:2025-10-27 09:10作者:李亮 保护视力色:       

霍邱县人民医院(五岳路院区)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

2025年季度)

信息分类

指标项目

本期数值

上期数值

1.基本情况

1.1 重点(特色)专科

国家级

0

0

 

0

0

 

2

2

 

6

6

1.2 “江淮名医”人数

0

0

1.3 床医比

1:0.325

1:0.324

1.4 床护比

1:0.647

1:0.610

2.医疗费用

2.1 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元)

258

215

2.2 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元)

4688

4920

2.3 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单病种平均费用

2.4 基本医保实际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73.05

72.32

城乡居民

71.22

72.86

3.医疗质量

3.1 治愈好转率

98.99%

98.94%

3.2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99.88

99.88

3.3 急诊抢救成功率(%)

98

98

3.4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31.37

29.99

3.5 门诊输液率(%)

0

0

3.6 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

0.19

0

3.7 住院患者压创发生率(%)

0.008

0.013

3.8 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22.49

20.86

3.9 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0.13

0.09

4.运行效率

4.1 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

14.32

14.15

4.2 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分钟)

14

16

4.3 术前待床日(天)

二级手术

2.5081

2.8856

三级手术

2.9122

2.9807

四级手术

3.0729

2.8164

4.4 病床使用率(%)

89.41

73.33

4.5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5.71

5.59

4.6 门诊人次

118155

114720

4.7 出院人次

11750

12306

5.患者满意度

总体满意度(%)

95.95

95.69

医院服务承诺内容

霍邱县人民医院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职业信用行为,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医院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提高我院社会信誉度,更好地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服务于患者,满意在省医,我院社会服务实行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急诊医疗     2、门诊医疗     3、住院医疗

4、药品安全     5、优质服务

二、承诺标准

1、急诊医疗

1)及时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急诊“绿色通道”,急诊科24小时昼夜开诊,设分诊台。救护车鸣笛到达后,急诊护士1分钟内到车前,4分钟内进行分诊,分诊后指导病人就诊。遇有急救工作时,依据病情轻重缓急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2)及时抢救。病人挂急诊号后,值班医师及时依次诊治。在特殊情况下,对急救的病人,先抢救,后补交款。

3)服务优先。急诊挂号、取药、诊疗、住院实行24小时昼夜全程优先服务。

4)急诊病人经预检、分诊、抢救处理后需住院者,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陪同到相应病区;危重病人就地抢救,需急诊检查者应派专人陪同。

2、门诊医疗

1)按时开诊。普通门诊医师和专家门诊医师一律按时到岗,开诊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2:30。

2)首诊负责。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第一位接诊医师必须负责诊治、会诊或转至有关科室,无推诿现象。至下班时间,若还有已挂号的病人未就诊,应实行延班,待病人就诊后方能下班

3)合理布局。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和自助设备,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4)方便检查。临床检验、放射、心电图、B超、计算机横断层扫描(CT)等实行全日服务(时限性特种检查除外)。

5)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减轻患者负担。

6)提供便民设施。为患者提供饮水、轮椅、担架、纸、笔、健康教育处方等便民服务。

3、住院医疗

1)按时查房。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副主任以上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经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对疑难、危重病人随时查房,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及时确诊。对入院一周仍未确诊的疑难病人,应在24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尽早明确诊断。

3)及时治疗。经检查、明确诊断后,立即进行相应治疗,须手术的病人,5天内安排手术;有特殊情况的,应向病人进行说明。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三查七对”制度,精心护理,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5)加强医患沟通,主动与患者及家属通报病情、治疗方案,并耐心解释,加强入院时、手术前、出院后沟通指导。

6)住院病人到病房后,医护人员及时接待,危重病人及时诊治。有专人负责介绍患者住院须知,介绍其主管的各级医师和责任护士。

4、药品安全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把进药关口,保证做到无假药、无过期失效药品、无质量不合格药品。

5、优质服务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法》等卫生法规,依法行医、恪守医德、为医清廉。严禁收受“红包”、礼品、回扣,严禁“搭车开药”、检查,严禁开单提成和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挂牌上岗、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无冷、推、拖、硬、顶现象。

3)因病施治,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治疗自主权,施行特诊特治、临床试验性治疗和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等诊疗服务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4)坚持对出院、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意见,及时反馈,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三、投诉与监察

以上承诺如有违诺行为,请到本院门诊部一楼投诉受理处反映(电话:6032702),医院设有专人热情接待,及时进行登记、核实工作。另外,在门急诊、住院部设立意见箱

结合党建+信访工作,坚持首接负责制,即谁接投诉谁负责、谁化解谁督办,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同时,压实各科室主任责任,对于投诉,能够当即答复或解决的,则即速答复解决;需核实后答复解决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为了加强投诉监督工作,设置监督电话:6032004(院纪检监察室)6032705(院党委办公室)。

四、违诺责任

如果违背承诺,出现失信行为,我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欢迎您对我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并请提出宝贵意见。